欢迎你来到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观察 > 正文

福州客运行业发展(福州客运行业发展前景)

2024-01-26 17416 0 评论 行业观察


  

本文目录

  

  1. 福州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水平的影响因素
  2. 福州西客运站历史
  3. 南昌铁路局福州客运公司是什么企业性质
  4. 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福州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水平的影响因素有设备设施方面和安全管理方面。

  

1、设备设施方面: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水平还受到车辆、车站、信号设备等设备设施的影响。如果设备设施老化、维护不及时,可能会导致列车运行不稳定、车站服务不及时等问题,影响客运服务水平。因此,需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管理是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水平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安全管理不到位,可能会导致列车事故、人员伤亡等问题,影响客运服务水平。因此,需要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福州汽车客运西站位于大学新区中心共享区,与闽侯县上街镇公交大学城总站毗邻而建,距离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入口约4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新西客站2010年动建,历时3年多建成,总投资2.3亿元,占地128亩。车站包括站前广场、主站房、发车区、停车区、到站下客区、车辆检验与保修服务区和行包服务区等,其中主站房有6层,包括地下室1层,地上5层。地下室主要为人防设施和车库。地上一、二层为候车、票务大厅,其余为驾乘公寓和办公楼层。为实现乘客便捷出行,站内设有16个售票窗、11个检票口、36个发车位和372个停车位。候车厅最多可同时容纳旅客2500人,高峰时段日发送旅客量可达4万人次,各项设施配置均为目前省内汽车客运站中最高最完善的。

  

南昌铁路局福州客运公司是什么企业性质

国家企业。国企

  

中午12点后,具体时间有时候会延迟10来分钟

  

订票电话:0791-95105105,客服电话:0791-12306

  

1)从起点向西南方向出发,沿乌山路行驶550米,直行进入乌山西路

  

2)沿乌山西路行驶2.2公里,稍向右转进入江滨西大道

  

3)沿江滨西大道行驶9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G316

福州客运行业发展(福州客运行业发展前景)

  

4)沿G316行驶1.7公里,左前方转弯

  

5)行驶2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杨桥西路

  

6)沿杨桥西路行驶20米,直行进入G316

  

7)沿G316行驶17.6公里,右前方转弯

  

2.行驶900米,直行进入福银高速公路

  

3.沿福银高速公路行驶481.8公里,朝宜春方向,右前方转弯进入昌东南枢纽

  

4.沿昌东南枢纽行驶2.2公里,直行进入沪昆高速公路

  

5.沿沪昆高速公路行驶37.8公里,朝南昌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厚田枢纽

  

6.沿厚田枢纽行驶1.2公里,直行进入昌樟高速公路

  

7.沿昌樟高速公路行驶29.0公里,直行进入昌九高速公路

  

8.沿昌九高速公路行驶870米,直行进入南斯友好路

  

1)沿南斯友好路行驶2.1公里,直行进入南昌大桥

  

2)沿南昌大桥行驶2.5公里,直行进入洪城路

  

3)沿洪城路行驶3.1公里,稍向右转进入坛子口立交桥

  

4)沿坛子口立交桥行驶200米,过右侧的江西国贸广场公寓楼约90米后,右前方转弯进入环岛

  

5)沿环岛行驶90米,在第3个出口,右前方转弯进入井冈山大道

  

6)沿井冈山大道行驶75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环岛

  

7)沿环岛行驶20米,过右侧的苏宁电器老福山店,在第1个出口,右前方转弯

  

9)沿站前路行驶130米,右转进入天佑路

  

10)沿天佑路行驶120米,过左侧的南昌铁路局委员会党校约80米后,右转

  

11)行驶5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南昌铁路局燃气供应...百度地图

  

目前只有在今年的暑运期间开行2趟旅游专列,

  

中国铁道部的官网:china-mor.gov./广州铁路集团的官网:gzrail../portal/南昌铁路局的官网:nctlj..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保障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客运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是指经营者取得出租车经营使用权,按照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按照里程和时间收费的五座以下小轿车。

  

2、本办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出租车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出租车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第四条福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出租车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出租车经营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3、市公安交通、规划、财政、物价、环保、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出租车行业发展规划应当作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出租车发展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4、市人民政府根据出租车发展专项规划和市场供求状况,对出租车发展规模实施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并公布出租车投放总量。第六条鼓励出租车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一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出租车企业。

  

5、出租车企业应当提高管理水平,推广使用环保、节能车辆,应用先进的监控指挥调度管理系统。第七条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安全行车、文明服务。

  

6、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出租车经营企业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接受投诉和监督。第八条出租车行业协会是出租车经营者自愿参加的社会团体,应当依照协会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协调、服务的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租车行业经营管理工作,督促出租车经营者、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和文明服务,并依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章出租车经营使用权第九条从事出租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有偿取得出租车经营使用权。

  

7、出租车经营使用权以单车为计算单位,每个经营使用权限一部车使用。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该经营权的出租车可以按照规定办理车辆更新。第十条新投放出租车经营使用权采取招标方式授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期限不超过十年。第十一条出租车经营使用权期限届满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并采取招标的方式重新投放,重新投放的经营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年。原经营使用权持有人参加招标的,同等条件可优先取得经营使用权。

  

8、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出租车经营使用权但未明确使用期限的,其经营使用权可以继续使用。第十二条取得出租车经营使用权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当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后颁发出租车经营资格证。第十三条出租车经营使用权自取得之日起满三年方可转让,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取得经营权的除外。

  

9、转让时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缴纳税收,并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公安、工商等部门根据经营使用权变更登记情况办理相关手续。未经登记的,转让无效。

  

10、企业取得的出租车经营使用权不得转让给个人。

  

11、个体工商户转让出租车经营使用权的,受让的企业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受让的个人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第十四条出租车经营使用权依法质押的,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第三章出租车经营者第十五条企业、个人应当在取得出租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并在出租车驾驶员取得客运资格证及服务监督卡后,方可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

  

12、禁止假冒、伪造出租车营运牌证、标识从事营运活动。第十六条从事出租车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3、(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达到规定标准;

  

14、(二)有符合规定标准、数量要求的出租车辆、配套设施、设备、标志;

  

15、(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停车场;

  

16、(四)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

  

17、(五)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驾驶员,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财务和经营管理人员。

  

18、前款所述各项具体条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细则并公布。


复制成功